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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师 > 经典案例 >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断水、断电吗?发表于: 2019-04-05 11:09
答: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存在的物业服务合同与供用电、水合同是各自**的合同,涉及不同的合同当事人。供用电、水合同的相对人是电力、自来水供应公司,有权利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的只能是电力、自来水供应公司。即使物业公司与业主有关于在业主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物业公司有权停止供水供电的约定,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因该约定侵犯了供水供电公司的权利。即使是供水供电公司授权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并可以采取停止供水供电措施的,物业公司只能以此手段催缴水电费,而没有权利以此催收物业服务费。因此,物业公司遇到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应当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理性、合法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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